定向越野

主題討論
2015全國兒童定向越野錦標賽

 

一、宗  旨:「定向越野」是一項具有百年以上歷史的戶外運動項目,為一項結合體力智力等綜合技能的運動,也是2009高雄世界運動會及2009台北聽障奧運會的正式競賽項目之一。

為培養國人戶外活動之愛好,走向室外貼近大自然,讓國人認識定向越野,享受定向運動的樂趣,以增進親子互動關係。我們將分別於5月2日至3日舉辦本年度「全國定向越野錦標賽」二日賽,邀請大家共襄盛舉,一起來鍛鍊體魄、智能與毅力。

二、時  間:2015年5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15:00、

              2015年5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

三、比賽地點:5月2日- 柑園河濱公園(新北市樹林區)

              5月3日- 三鶯桃花源(新北市鶯歌區)

四、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五、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

六、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七、協辦單位: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北投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士林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文山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八、執行單位: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Zack台灣兒童定向越野俱樂部

九、競賽組別及資格:

 

    男子組

女子組

資格

M13

W13

國中一年級學生。

M12

W12

國小六年級學生。

M11

W11

國小五年級學生。

M10

W10

國小四年級學生。

M9

W9

國小三年級學生。

M8

W8

國小二年級學生。

KF

(親子組)

每組2人,其中一位必須為國小三年級(含)以下學生。

OPEN

(公開組)

公開組(除以上組別外皆可)。

VIP

(貴賓組)

受邀參加之貴賓。

 

十、參加人數:預定每場200人,名額有限請儘速報名。

十一、形式/地圖:1. 2015年5月2日(星期六)—百米定向賽

2. 2015年5月3日(星期日)—定向公園賽

以上比賽皆為順點式競賽,國際彩色定向地圖,使用電子打卡器。

十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接受報名至4月24日止。若逾期報名仍可參加比賽,但不計成績與獎項。

(二)報名資格:參賽者須身體健康,若身體患有心臟病、腦溢血、高血壓等不適合參加,若參賽者隱瞞病情,所有一切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報名者正式報名後即被視為符合並同意“參賽資格”條款

(三)報名費用:於4月24日前完成報名與繳費者,每人/每場=NT$300(親子組=NT$600/組)。於4月24日(含當日)後報名與繳費者,每人/每場=NT$350(親子組=NT$700),不計獎項。同時報名5月2日與5月3日兩場賽事者,每人=NT $500(2場)。若已完成報名與繳費但於4月24日後取消報名者,將酌收工本費NT$100/每場。

       (四)繳費方式:銀行匯款:  永豐銀行板橋分行      銀行代號:  807

              銀行帳號:  117-001-0050561-3

              戶名: 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林士斌

       (五)報名方式:報名表請逕自網站http://www.ntpc-sports.org.tw/forum.php?fPath=297

                    下載,填表後連同繳費收據(掃描或拍照成電子檔,需註明姓名及參加組別)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會:angelatuan777@gmail.com

       (六)本會收到報名表後將於三日內將報名者名單刊登於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部落格(http://www.orienteering-tw.org/)該活動回應處,請報名者自行確認名單。

 (七)比賽前三日會公佈選手須知及報到地點。

十三、報到時間及地點:

5月2日- 上午8:30~09:30,柑園河濱公園。

5月3日- 上午8:30~09:30,三鶯桃花源。

十四、交通:

      5/2柑園河濱公園-

      搭火車:可坐火車到山佳火車站,再步行15分鐘左右到「樹林河濱公園」。

      開   車:因柑園河濱公園含蓋數個小公園,建議請用Google地圖搜尋「樹林河濱公園」設為目的地(新北市樹林區館南側,柑園遙控賽車場東側草皮) 。

      請參考連結網址http://www.sportmaps.ntpc.edu.tw/content/map/map05.aspx?sid=1034&cid=0&DType=0&AType=0&SType=0&keywords

      5/3三鶯桃花源-

      搭火車:可坐火車到鶯歌火車站,再步行15分鐘左右到三鶯桃花源。

      請參考連結網址http://www.ceramics.ntpc.gov.tw/zh-tw/Visiting/Guide_2.ycm

十五、獎勵:

      (一)競賽組獎勵各組取前6名(公開組除外),第1~3名頒發冠、亞、季軍獎盃(牌)及獎狀,第4~6名僅頒發獎狀。

      (二)本次活動競賽組中公開組、貴賓組不計獎項。

      (三)各競賽組與頒獎獎項將依參賽人數調整,若該組超過30人將另增1組,分組方式由主辦單位隨機分組。

      (四)完成賽事者另發給一面完成紀念獎牌。

十六、備註:本活動未列規範之情況,由現場大會公告之。

附加檔案:
 
大帥 - 發表於 2015-03-16 2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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