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越野

主題討論
2013 全國百米定向錦標賽

「百米定向」使用賽區的面積,比傳統定向越野賽事小得多(即不逾100米x100米),每一賽程耗時只需數分鐘。賽事以淘汰制進行,各組選手會被安排一起出發,以最短時間爭取晉級權。每名參賽選手的賽程路線皆不相同,但賽程距離一樣,因此參賽選手不能依靠跟隨對手完成賽事。「百米定向」的最大特色在於比傳統定向越野賽事快速、刺激,並具有高度觀賞性。

一、宗  旨:為積極推廣定向越野運動,提高全民對定向越野運動之認識,進而達到全民運動目的。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五、執行單位: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

六、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1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七、比賽地點:板橋環保公園(浮洲橋旁)

八、競賽時間:初賽-10:00~12:00

決賽-14:00~15:30

頒獎-15:30~16:00

九、參加組別:M=男子組,W=女子組

組別

M/W

M/W

M/W

M/W

M/W

M/W

M/W

M/W

M/W

M/W

8

10

12

14

16

18

21

30

35

40

年齡

≤8

≤10

≤12

≤14

≤16

≤18

年齡

不限

≥30

≥35

≥40

註:年齡以民國102年1月1日當日計算組別

十、參加辦法:

(一)各級學校或對百米定向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各單位參賽人數不限。

(三)參賽選手身體狀況必須適合競賽強度要求。

十一、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定向越野總會公佈最新定向越野比賽規則。

(二)選手出發方式由裁委會決定,出發順序由抽籤及電腦隨機決定。

(三)比賽糢式採初賽及決賽,初賽、決賽皆採同組同時出發

()初賽各組選出完成時間最快的12人參加決賽。

(五)選手必須佩帶規定的號碼布,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比賽。

十二、名次和獎項:

各組別分別錄取男、女各前六名,第一〜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第四〜六名頒發獲獎狀。

十三、報名與報到:

(一)【1】報名費用:(包含保險費、製圖費、地圖印刷費、號碼布、定向器材損耗、紀念品),每人NT$250-

於10月28日後報名與繳費者,每人=NT$300-,不計獎項。若已完成報名與繳費,但於10月28日後取消報名者,將酌收工本費NT$100-。

 

【2】繳費方式:

銀行匯款:  永豐銀行板橋分行      銀行代號:  807

銀行帳號:  117-001-0050561-3

戶名: 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林士斌

【3】報名方式:報名表請逕自網站http://www.ntpc-sports.org.tw/forum.php?recordId=648下載,填表後連同繳費收據(需註明姓名及參加組別)-

1.傳真至本會02-28962078

2.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會:angelatuan777@yahoo.com.tw (請先把收據掃描或拍照成電子檔)

【4】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2年10月28日截止。(人數額滿為止)

【5】預計參加人數:200人

(二)集合時間地點及出發序等賽事相關訊息將於比賽前二天以電子郵件寄發,亦可直接上網查詢http://tw.myblog.yahoo.com/o-itaiwan

(三)本會查詢電話:0960-703640

十四、計時系統

本次比賽採用中國比賽常用之華瑞健電子計時系統及指卡,比賽中遺失租借之電子指卡須照價賠償指卡費用1000元。

十五、附則:

()各組檢錄於該項比賽時間前10分鐘實施。

(二)本競賽出發序由本會抽籤決定。

十六、懲罰: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七、申訴:

()申訴:填具申訴說明書,述明申訴人姓名,以書面方式向審判委員提出,並需附繳納保證金NT$2,000-。申訴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最終判決,經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無理者,得沒收其保證金。所有的申訴,應於比賽成績正式公佈後30分鐘內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

()比賽進行中,各運動員不得干擾或質疑裁判人員任務之執行。

十八、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修訂公佈。

 
管理者 - 發表於 2013-10-03 0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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